典籍资料库 / 汉语辞书(社区数据)

律例馆

1.清代官署名。顺治二年始设;乾隆七年隶刑部。掌修法令,刊定条式颁行。每经五年汇辑编排,称小修;满十年,重新补充删减,定为宪典,颁行全国,称大修。此外,兼掌稽核各司案件。参阅《清史稿.职官志一》。

关联工具

相关资料

用本篇题名检索非遗名录 · 浏览非遗文化

沿着文脉,继续探索

Art SciForu发现冷门工具
有方法,也有出处

搜索全部工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