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籍资料库 / 汉语辞书(社区数据)

勘灾

1.清制,地方发生灾情,由督抚委派官员勘定受灾程度,六成以上的为成灾,五成以下的为不成灾。然后结报督抚,限期奏闻。夏灾限六月报完,秋灾限九月报完。

关联工具

相关资料

用本篇题名检索非遗名录 · 浏览非遗文化

沿着文脉,继续探索

Art SciForu发现冷门工具
有方法,也有出处

搜索全部工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