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籍资料库 / 宋诗

寄潭州何正臣君表待制二首 其一

馮山 宋

繡指初從劍外還,文章開府冠羣仙。 忽聞五管傳邊警,又出三湘領使權。 偃息湖山非久計,翺翔鴻鵠待殊遷。 不同宣室因循召,台輔明時屬少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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