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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保

1.尽力保护;佑助勉励。明,通"勉"。 2.清制,京外大臣推荐有才能的人或叙录有功劳的官员,请求以某项官职任用或加以某项荣典,奏报以后,交吏部审议,称为"明保"。如有特殊才能请求破格录用的,称为密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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